老人家輕信保健食品,被一點小禮物騙去開個會或聽場講座,大把的養老金就變成了毫無用處的保健食品。針對此種情況,近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福州將加大對此類現象的監管,會銷場所如果發生非法會銷活動,會銷場地提供方最高將處10萬元罰款。
這是市市場監管局采納市人大代表鄭書鴻《關于取締老年保健品會銷的建議》作出的答復。“家里的老人被賣保健食品的洗腦了,我們勸都勸不住……”,此類投訴近年越來越多,來自12315熱線的統計顯示,去年受理涉及保健食品相關投訴521件、舉報129件,為消費者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16.61萬元。今年以來截至3月中旬,市市場監管局針對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已立案97件,辦結54件,罰沒款105.89萬元。
“在利益驅使下,一些營銷人員通過會銷與老人套近乎,采取上門與老人談心聊天、為老人洗腳按摩、幫老人做家務等方式,大打情感牌,忽悠一些不明真相的老人高價購買保健食品。與此同時,這些營銷人員還采取電話聯系、虛假宣傳保健食品治療疾病功能、上門送貨等方式,達到欺詐推銷產品的目的。”鄭書鴻代表說,此類推銷行為,往往采取“打游擊”的方式進行,沒有固定場所,推銷現場也不會留下銷售單據和非法宣傳的書面材料,給調查取證帶來了很大的困難。他建議,有關部門應責令各大酒店、商家不能隨意承接這種變相騙錢的“會議”,對為非法會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的單位,應追究其責任并沒收違法所得,還要處以相應罰款。
代表的這一建議得到了市市場監管局的熱情回應。市市場監管局表示,今年將進一步加強對保健食品會銷行為的監管,會銷場地提供方,要求查驗會銷舉辦方的相關經營許可資質,留存舉辦方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信息,發現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市)區市場監管局;未盡到查驗核實義務,租賃場所發生非法會銷活動的,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