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長沙縣黃興鎮經營早餐店的李志紅、陳喜珍夫婦,在米粉(面)里非法添加罌粟殼,被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同時,長沙市食藥監局近日對他們作出終身不得入行的聯合懲戒。記者了解到,該局已公布今年首批食藥生產經營嚴重失信者聯合懲戒名單,包括李氏夫婦在內的6名自然人和長沙高新區漢麗軒烤肉自助餐廳。截至目前,長沙市食藥部門共對13名食藥生產經營失信人員和3家失信企業進行了聯合懲戒。
李志紅、陳喜珍夫婦在長沙縣黃興鎮經營一家早餐店,為了增加客源、吸引顧客長期光顧,他們先后兩次購進罌粟殼作為調味劑,用于餐館制作高湯,并添加到顧客食用的米粉(面)中。判決文書認定,李志紅和陳喜珍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李志紅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1.2萬元,判處陳喜珍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1萬元。
對食藥領域失信行為進行聯合懲戒,是市食藥監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之一。此次市食藥監局發布的食藥生產經營嚴重失信者聯合懲戒名單中,除李志紅和陳喜珍之外,朱修建、湯根科、曹忠華3人均因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被判刑。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市食藥監局對他們作出“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懲戒。
此外,羅良君和長沙高新區漢麗軒烤肉自助餐廳有“使用超過保質期的‘純正麥芽糖’作為食品原料和回收經顧客用過的食品作為食品原料”的失信行為,監管部門對前者實施終身不得入行、對后者實施“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懲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