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獎日期
執法人員對啤酒進行查扣
市民張先生購買了一箱可以抽獎的啤酒,卻發現兌獎的截止日期比生產日期早了20天!然而,該啤酒在亳州的代理商經過辨認后確認不是假冒啤酒。市場監管部門正在對該情況進行調查。
啤酒兌獎日期比生產日期早
近日,張先生在市區某餐館與朋友聚餐時,在附近小超市購買了一箱金龍泉純生罐裝啤酒。在飲用時,他們發現包裝箱有“獎”的字樣,就仔細地看看啤酒外包裝,查看自己是否會幸運中獎。
讓張先生沒想到的是,還沒來得及看清自己是否中獎,卻發現啤酒的兌獎日期截止到2018年2月28日,而罐底和包裝箱上的生產日期是2018年3月20日。生產日期晚于兌獎截止日期20天,也就是說該產品還未進入市場流通,兌獎有效期就已截止。
是不慎購買了假冒偽劣產品,還是廠家在“忽悠”消費者,不得不讓人對其真實性和公正性產生懷疑。“啤酒還沒生產呢,兌獎日期就過了,這也太不可思議了。”張先生懷疑廠家更改了過期啤酒的生產日期,或是假冒啤酒,隨即向譙城區薛閣市場監督管理所反映了此事。
接到張先生電話反映后,譙城區薛閣市場監督管理所立即派出執法人員對這家小超市進行了檢查。
現場檢查發現,該超市銷售的金龍泉純生罐裝啤酒,只見外包裝箱上印有“喜迎公司建廠四十年之際,公司特推出購買金龍泉純生啤酒促銷裝,憑拉環內中獎字樣,贏取大獎”字樣。
包裝箱上標明了獎項設置,活動區域為河南省,活動截止日期:2017年12月31日,活動兌獎截止日期:2018年2月28日……而包裝箱上和罐底生產日期為2018年3月20日。
對此,超市負責人表示不清楚怎么回事,執法人員依法對“問題”啤酒進行查扣。
代理商辨別不屬于假酒
隨后,為了辨別啤酒真假,執法人員找到金龍泉啤酒亳州代理商對啤酒進行辨別,經辨別,該啤酒不存在擅改生產日期,也不是假冒啤酒,可以放心飲用。
但對于為何兌獎截止日期早于生產日期的問題,代理商也不清楚,需到廠方調查了解。譙城區薛閣市場監督管理所已將此案件向上級匯報,也將向該啤酒生產企業所在地的監管部門發協助調查函,并盡快將調查結果反饋給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