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2018年4月19日消息,合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公布2018年第10期(白酒專項)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的通告》。本次白酒專項共抽檢1批次產品,其中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檢的酒類包括白酒和配制酒。抽檢依據是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57-2012《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蒸餾酒及其配制酒》等標準、法律法規及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的要求。 抽檢項目包括重金屬、食品添加劑等多個項目。
合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示廣大消費者,購買食品時要通過正規可靠渠道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裝是否漏氣漲袋、有沒有變質;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凡購買不合格產品應停止食用,及時與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聯系。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產品請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或舉報。
酒類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
序號
標稱生產企業名稱
標稱生產企業地址
被抽樣單位名稱
被抽樣單位地址
食品名稱
規格型號
商標
生產日期/批號
不合格項目║檢驗結果║標準值
分類
檢驗機構
備注
1
界首市潁泉酒廠
界首市曹莊行政村
瑤海區龍記酒類經銷部
鳳陽路集賢市場1041#
高粱原漿
散裝
/
2017-12-26(購進日期)
甜蜜素(以環已基氨基磺酸計)║0.0031g/kg║不得使用
酒類
安徽省食品檢驗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