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針對農村食品藥品安全突出問題,對6個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分管食品藥品安全的副局長及寧夏同元公司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3月28日至31日,自治區食藥局派出6個督查調研組,分赴吳忠、固原、中衛市所轄14個縣(市、區,含太陽山開發區)33個鄉鎮、村居的219家“四品一械”生產經營單位,對農村食品藥品監管情況和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進行了深入督查調研。督查發現,農村銷售過期食品、“三無”食品的現象出現反彈復燃跡象;食品加工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等無證經營較為普遍;旅游景區、高速公路服務區和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等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食品安全治理成果鞏固得不好,從業人員健康證過期、學校食堂食品留樣不規范,高速公路服務區食品經營場所環境衛生差;零售藥店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藥品使用管理仍需進一步加強和規范。
約談會上,自治區食藥局就督查發現的問題向各市縣(區)市場監管部門分別進行通報,并將這些問題全部納入第二批《群眾反應強烈的食品藥品安全突出問題清單》,實行銷號管理。對達到立案標準的,堅決立案,上限處罰;對那些源頭性的批發企業、直接負責管理旅游景區和高速公路服務區食品生產經營的主體責任單位,依法從嚴查處;對涉嫌觸犯刑法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嚴禁避重就輕、以罰代刑。
5月下旬,該局將組織開展一次“回頭看”,對專項治理效果差、鄉村食品藥品安全問題依然突出、通報的問題沒有得到切實有效解決的市縣(區),依據有關規定,提請自治區政府對相關市、縣(區)政府分管領導啟動約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