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廣東省汕頭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在2018年全省食品經營(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工作會議上,就校外托管機構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建設進行了經驗交流。
近年來,中小學生校外托管機構如雨后春筍,遍布各個城市。許多校外托管機構無執照、無許可證,成為監管的真空地帶。由于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使基層監管工作一度處于被動局面。
如何做好對托管機構餐飲食品安全的監管工作?汕頭市食藥監局面對這一棘手問題沒有繞道走。“雖然校外托管機構的公共安全問題,涉及多個監管部門,但食品安全的風險最高、最易發生事故。”汕頭市食安辦主任、市食藥監局局長吳楚斌分析認為:“不監管,情況就不明,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連責任人都找不到,到時候無法向百姓交代。”
汕頭市食藥監局根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關于建立健全“1+N”監管制度的要求,召集各區縣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就“如何監管校外托管機構餐飲安全”展開討論。
2017年10月,汕頭市食安辦印發了《汕頭市校外托管機構(小飯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校外托管機構實行分類管理,根據情況進行備案或許可。
吳楚斌說:“實行分類管理,有利于將所有托管機構全面納入監管范疇。我們認為,如果一味要求持證經營,必然造成大部分托管機構無證經營,到時既關不了,也管不了,整天貓抓老鼠,遺患無窮。”
對備案登記,汕頭市食藥監局設置了一定的門檻,如托管機構從業人員持健康證明上崗,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應急處置預案,配備原料清洗、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洗手、三防、冷藏、留樣冰箱等設施。基本做到食品安全有監管,可把控。
為全面落實校外托管機構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強化第一責任人意識,汕頭市食藥監局實行“簽認”制度。一是落實承諾制,校外托管機構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認真履行承諾,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二是落實責任制,轄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必須與校外托管機構簽訂《校外托管機構食品安全責任書》。
汕頭市食藥監局還對備案登記的校外托管機構名單進行公示,并通報工商、消防、公安、教育、衛計等部門,形成齊抓共管局面。截至2017年12月底,經過汕頭市食藥監局檢查驗收,汕頭市的696家校外托管機構,已有199家獲許可或備案登記。
汕頭市金平區食品藥品監管局還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校外托管機構的食材及餐具進行抽檢。
汕頭市龍湖區淳淳教育托管機構現在托管學生80多人,負責人李莎告訴記者:“我們每天采購的蔬菜,不僅自己要用試紙檢測,食藥監管部門的工作人員也來抽查。我們的食品都有留樣,供學生家長參觀品嘗。”
鄭一宏是汕頭市百奮百教育托管機構合伙人,他向記者透露,該機構按要求配備了專業廚房,廚師持健康證上崗。“學生家長通過手機監控可以看到餐飲制作過程,這樣,學生們吃得很放心,家長們也很滿意。”鄭一宏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