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赴福州市連江縣隨機檢查當地食品加工企業加工用鹽行為及食品經營單位食鹽經營行為。
檢查中,檢查組對海帶加工企業進行抽查,認真查看海帶加工使用的鹽產品和庫存,了解購鹽的渠道和庫存量,檢查購鹽發票及用鹽臺賬。抽查結果顯示,企業雖然不存在將工業鹽、私鹽、假冒偽劣鹽用于加工腌制食用海帶的現象,但卻有部分企業存在食鹽貯存方式不達標、未能及時提供用鹽臺賬等情況。對此,檢查組當即提出了整改意見,并要求當地監管部門下發責令整改通知書。
此外,檢查組還隨機抽查了個別超市、幼兒園食堂、餐飲店等,對檢查發現的進入福建省范圍銷售的省外鹽,就相關報備信息、經營資質、經營方式等進行逐一清查核實,對存在報備手續不全、無資質等違規違法問題,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鹽質量安全監管處負責人表示,下階段,我們還將結合食品加工的季節特性,進一步開展食品加工行業用鹽行為檢查抽查。
該負責人同時介紹,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還于日前印發《關于開展規范食鹽經營行為專項檢查行動的通知》,在全省范圍內部署開展規范食鹽經營行為專項檢查行動,進一步規范福建省食鹽經營秩序,使食鹽安全隱患得到及時有效消除,提高福建省食鹽安全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