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臨沂市食藥監局公布3月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案件316起,包括食品230起、藥品75起、醫療器械10起、化妝品1起。涉及經營過期產品、超量使用添加劑、經營劣藥等多種違法行為,被通報的單位或個人均已受到相應處罰。
被通報的部分食品類案件有:臨沂市大冠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山東喜瑞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臨沂家家悅超市有限公司頤高上海街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臨沂市沂州賓館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羅莊區黃山鎮啟蒙幼兒園進貨時未查驗供貨商許可證和相關證明文件的食品案;臨沂金海匯購物廣場有限公司經營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的糖姜片案;羅莊街道新華谷瑞幼兒園金橙園對餐具、飲具清洗消毒不合格案;郯城縣北方大酒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證明人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山東白羚乳業有限公司生產摻雜、摻假,以假充真的純山羊奶案;沂水縣御膳香乳業有限公司生產摻雜、摻假,以假充真的純山羊奶案等。
被通報的部分藥品類案件有:費縣康濟大藥房涉嫌未按規定實施GSP案;臨沂德民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上冶一村店涉嫌未按規定實施GSP案;蘭陵縣康友之家藥店涉嫌違法購進藥品案;羅莊區黃山鎮衛生院使用劣藥案;郯城縣港上鎮付橋村衛生室涉嫌購進藥品無驗收記錄案;沂南縣永和藥房有限公司非法經營終止妊娠藥品、從無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企業購進藥品案;山東魯安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及生產經營按劣藥論處的藥品案;臨沂洪福大藥房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沂水馬站店從無《藥品經營許可證》個人處購入藥品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