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食品藥品監管體系改革,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效能,近日,合肥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印發了《合肥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工作規則》和《合肥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主要工作職責》,加強了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統籌協調,促進了全市食品藥品安全部門共治局面的形成。
合肥市出臺《規則》和《職責》等文件,確定了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主要職責為統一領導、組織、協調、督查、考核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確立了會議、文件、信息報送和發布,新聞發言人,聯合執法,督查督辦,通報,評議考核,責任約談及追究等八項制度;明確了市食藥安委的39個成員單位的職責分工,確保各成員單位的法定監管責任落到實處,有效保證了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工作的規范、有序、高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