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鹽事關千家萬戶,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8日,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公布了《江蘇省鹽業監管體制改革方案》,我省鹽業將實行政企分開,剝離食鹽批發企業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將企業職能和監管職能分開,使鹽業企業真正成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同時明確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
“現在鹽業系統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這很難談市場公平。”有業內人士認為,在鹽改推進過程中,亟需理順鹽業監管體制,政企分開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此次出臺的《方案》提出,江蘇將剝離食鹽批發企業承擔的行政管理職能,實行市場化運營,撤銷各級鹽業公司加掛的鹽務管理局牌子,將行政管理職能劃歸相關行政機關承擔。其中,省經信委為全省鹽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省食鹽專營工作和全省鹽業行業管理職能,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為全省食鹽質量安全主管部門。
接下來,江蘇將取消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只能銷售給指定批發企業的規定,取消食鹽批發企業只能在指定范圍銷售的規定,允許向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購鹽并開展跨區域經營,省級食鹽批發企業可開展跨省經營,江蘇省內的省級以下食鹽批發企業可在本省范圍內開展經營;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