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官網獲悉,2018年2月,珠海口岸檢出1批不合格進口食品,為芬蘭產蜂蜜。珠海檢驗檢疫局已對該批未符合評估審查的蜂蜜依法作出處理。
據珠海檢驗檢疫局食品安全監管處負責人介紹,為防止境外蜂病疫情傳入,保障進口蜂產品食品安全,維護消費者健康權益,質檢總局自2013年起開始對輸華蜂產品國家或地區安全衛生管理體系進行評估審查,并對進口蜂產品進行了攜帶和傳播蜂病的風險評估。根據進口蜂產品檢驗檢疫情況和風險評估結果及輸華蜂產品國家或地區體系評估審查和貿易記錄等有關情況,確定了《符合評估審查要求及有傳統貿易的國家或地區輸華蜂產品名單》。該名單在質檢總局網站上的“符合評估審查要求及有傳統貿易的國家或地區輸華食品目錄”欄目(http://pub.fsciq.cn/approval/SitePages/Home.aspx)中發布并動態更新。列入上述名單的國家或地區的符合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和有關檢驗檢疫要求的蜂產品方可進口,未列入上述名單的不得進口。
為實現進口食品的可追溯性,珠海檢驗檢疫局要求進口食品進口商、出口商及生產企業實施備案管理制度,對進口食品實施全程追溯。至今,珠海轄區共備案326家進口商,保證了進口食品進口商、出口商及生產企業的“全備案”,進口銷售記錄的“全紀錄”,確保進口食品全品種可查詢、可追溯,做到“底子清”“情況明”“數據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