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隨著江蘇張家港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人員的一聲令下,一批涉案金額10萬元的進口不合格肉類和橄欖油被盡數銷毀。不合格肉類采用了深埋,而不合格橄欖油采用酯轉化、酯交換技術等無害化方式進行了處理。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獲悉,該批銷毀的肉類產品共計316箱,重4250公斤,主要為巴西的雞爪禽產品、美國和歐洲的豬肉產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貨證不符和不符合中國的準入要求;銷毀的橄欖油產品共計9個品項,558瓶,共165.3升,分別來自西班牙、希臘和意大利3個國家,不合格原因是超過保質期、包裝滲漏且大部分未加貼中文標簽。張家港檢驗檢疫局履職盡責、嚴把國門,通過本次銷毀行動,維護了國內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隨著進口食品數量的增長,進口食品質量安全與普通消費者的關系愈加緊密,張家港檢驗檢疫局一直致力于保障進口食品質量安全,促進通關便利化,按照“出口方政府承擔總體責任、進口商承擔主體責任、檢驗檢疫承擔監管責任”的框架,搭建覆蓋進口食品全過程的治理體系,探索實施輸華食品國家或地區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審查制度、輸華食品生產企業注冊管理制度、輸華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進口商對境外食品企業自主檢查、輸華食品隨附合格證明等21項制度。在進口前嚴格準入、進口時嚴格檢驗檢疫、進口后嚴格后續監管。
2017年,張家港檢驗檢疫局退運銷毀不合格食品6批,合計重量28噸,有效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國內市場。
“今年我局創新檢驗監管模式,對進口食品及其收貨人實施信用管理。對檢驗檢疫不合格或有證據表明風險等級提高的貨物以及檢驗檢疫信用C級及以下的收發貨人或報檢人,提高抽批比例直至100%;對連續抽批質量安全水平穩定或風險等級降低的貨物以及檢驗檢疫信用A級及以上的收發貨人或報檢人,降低抽批比例直至最低比例。收貨人信用及其進口產品的質量情況將直接影響到現場檢驗監管措施,進而影響到通關放行速度,收貨人和報檢人要切實履行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提高進口食品安全水平。”張家港檢驗檢疫局食品檢驗監督科科長劉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