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從上饒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了解到,上饒市制定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工作方案,進一步加強對我市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進口)行為的監管,強化企業守法誠信意識,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方案中規定了治理未經許可生產食品和保健食品、經營食品和保健食品、進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為;食品和保健食品標簽虛假標識聲稱行為;利用網絡、會議營銷、電視購物、直銷、電話營銷等方式違法營銷宣傳、欺詐銷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為;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以及發布虛假違法食品、保健食品廣告行為;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等違法違規等5種行為。
方案中指出,全市各地監管部門要按照區域為主、層級為輔的原則,加強監督檢查。對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非實體店經營單位進行認真排查。對涉嫌非法添加、非法聲稱產品功效的產品進行抽樣檢驗。加大對網絡銷售、會議銷售、電視購物、電話營銷產品的抽檢力度。同時,還要加大對食品功能聲稱廣告違法和虛假宣傳的監管處罰力度。依法加強廣告事中事后監管,嚴厲查處未經審查發布保健食品廣告以及發布虛假違法食品、保健食品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電視、廣播、報刊、互聯網等廣告經營者、發布者的監督檢查,督促廣告經營者、發布者切實履行廣告審查責任。嚴肅查處食品廣告中虛假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效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食品作虛假宣傳且情節嚴重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五款的規定,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決定暫停銷售該食品,并向社會公布;仍然銷售該食品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銷售的食品,并處兩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