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寧波市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示平臺獲悉,慈溪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關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8年第1期),涉及慈溪市1家經營企業。
2018年1月30日慈溪市匡堰汝川點心店共制作了25個菜包,經抽樣檢測,環已基氨基磺酸鈉(又名甜蜜素)(以環已基氨基磺酸計)檢測結果為0.0344g/kg,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因當事人春節回老家從1月31日開始關店門,2018年2月28日才開始正常營業。營業當天上午執法人員對當事人周汝川送達了檢測報告并現場檢查,檢查發現有一包復方甜味劑(原蛋白糖)us-60型、規格1KG,生產廠家湖南省順達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日期2017年08月23日,保質期18個月。當事人稱當天制作的包子和采樣當天的25個菜包都已銷售。執法人員對一包復方甜味劑(原蛋白糖)us-60型現場扣押,告知當事人制作包子不得添加甜蜜素,并立案調查。
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食品藥品監管部門12334熱線電話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