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消費者談起假冒偽劣產品,都恨之入骨,家住厚壩鎮的水果種植戶廖某,對自己遭遇的“過期農藥”事件仍記憶猶新。
2017年2月的一天,廖某突然接到工人的電話,說地里的西瓜秧苗突然打蔫、枯黃。然而,就在幾天前,廖某在地里查看秧苗時還暗自歡喜,西瓜秧苗綠油油的,葉莖也很粗壯。好好的秧苗為什么會突然打蔫、枯黃呢?廖某百思不得其解。
廖某到處找人咨詢,有人說是不是打了肥料的問題,但眼前地里沒有施肥;有人說是不是澆水的問題,但一直都是用堰塘的水澆灌;有人說是不是種子的問題,但前期秧苗都長得挺好;有人說是不是土質的問題,但這個土地都是自留地,非常肥沃。
排除這些因素后,廖某聘請的技術員提醒說:“是不是農藥的問題?”
果然,工人在那幾天剛剛打了農藥。技術員找到農藥的包裝盒,發現該農藥保質期過了兩年多。
于是,廖某急忙拿著農藥瓶到該農資公司理論,雙方僵持不下。廖某前后找了該公司3次,都毫無結果。最終,廖某來到文峰消委分會投訴。
接到投訴后,文峰消委分會的工作人員韋偉帶著同事迅速展開調查,實地走訪廖某的西瓜苗床,證實了廖某反映的情況屬實。隨后,一行人對該農資公司的倉庫進行檢查,發現有銷售過期變質農藥的情況。專家表示,使用過期農藥,確實有可能對秧苗造成影響。
經過消委分會工作人員多次調解,該農資公司最終認識到錯誤,認可了廖某的賠償訴求,賠償廖某經濟損失5萬元。同時,承諾在廖某今后西瓜種植、生長期間,進行相應的技術指導等。
工作人員提醒,農戶選購農藥一定要到正規的農資單位。在選購時,首先要看清所要購買的農藥品種,然后看清農藥的生產日期和產品說明書。接近保質期的農藥,盡量做到用多少買多少,現買現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