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合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向社會公布2017年度查處的食品藥品違法案件中具有警示作用的十起食品藥品違法典型案件。
這十起食品藥品違法案件分別是: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對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食品經營者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案;瑤海區德運食品商行銷售標簽不符合法律規定的牛肉,及未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進貨查驗制度案;香香鹵熟食店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安徽省立藥業有限公司醫藥分公司非法銷售藥品案;瑤海區大胃麻母嬰用品商行銷售假藥案;安徽藝術職業學院食堂生產經營含致病性微生物食品案;合肥花亭湖畔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及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案;合肥悅家商業有限公司肥西名邦店銷售過期食品案;巢湖市食藥監局和公安局聯合查獲銷售假藥復方甘草片系列案、劉浪無證生產經營標簽含有虛假內容的食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