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成都市食藥監局通報了近期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涉及四川泡辣椒和高鈣早餐奶兩類產品。其中,成都市青羊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四川泡辣椒因二氧化硫殘留不合格被罰8萬元。
生產泡辣椒二氧化硫超標 成都一企業被罰8萬
22日,成都市食藥監局通報稱,在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公告》(2017年第39號),涉及成都市兩家生產企業食品抽檢不合格。
其中,成都市青羊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四川泡辣椒被檢出二氧化硫殘留超標。經查,其中該批次產品二氧化硫殘留量項目不合格是由于生產過程中攪拌不均勻。成都市青白江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責令當事人暫停生產不合格的產品,進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強對操作員工的培訓及食品安全規章制度的學習,并對不合格批次的食品進行召回。
調查發現,該公司共生產該批次四川泡辣椒300袋,共計24kg,貨值378元。成都市青羊坊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一款(四)項之規定,食藥監部門依法依據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人民幣8萬元。
高鈣奶檢出蛋白質不合格 生產企業被罰1千多并召回
通報中的另一類產品是成都康越食品有限公司生產高鈣早餐奶。在抽檢中,食藥監部門發現,生產日期為2017年1月13日的早餐奶蛋白質項目不符合《復合蛋白飲料》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隨后,成都市新都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責令企業暫停生產、銷售不合格食品,督促企業對不合格食品采取下架、封存及召回等產品控制措。當事人共生產該批次高鈣早餐奶7200盒,1800公斤,貨值5760元。
經查,不合格是因為生產過程控制不嚴,水加多了,導致產品理化指標不合格(蛋白質含量不夠)。成都市新都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責令當事人加強對生產人員的培訓,在生產過程中加以更嚴格的管理措施,并對不合格批次的食品進行召回。成都康越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涉嫌違反了《成都市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人民幣1152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