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的產品包裝上寫的是“羊胎粉”,然而配料表上的原料標示的卻是“羊胚胎粉”.近日,海南施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澄邁縣食藥監局依法對其罰款2.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880元。
據介紹,經海南澄邁縣食藥監局調查發現,海南施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施寶牌羊胎粉”(規格為1g/袋×15袋/盒,批號:20160114),實際原料投料為“羊胎粉”,而產品外包裝上原料卻標示為“羊胚胎粉”.澄邁縣食藥監局認定,該公司銷售不符合規定標簽的食品。
執法人員統計,不合格的“施寶牌羊胎粉”共44小盒成品,每盒188元,涉案貨值共8272元,已銷售10盒違法所得共計1880元。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該公司所生產的“施寶牌羊胎粉”違反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內容。”執法人員表示,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與其標簽、說明書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
今年1月12日,澄邁縣食藥監局依法對海南施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予以罰款2.8萬元,沒收違法得18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