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莆田仙游縣郊尾鎮梅塘村一生鮮超市經營者侯某收到罰單,其因采購無生產日期的鴨胗,被郊尾市場監管所沒收2袋沒有標明生產日期的預包裝鴨胗和違法所得40元,并處罰款5000元。
去年12月8日,該所執法人員依法對郊尾鎮梅塘村某生鮮超市進行檢查。現場檢查時,執法人員發現該超市冷凍柜內擺放有某牌鴨胗2袋,沒有標明確切的生產日期,冷凍柜內也沒有標示生產日期的標牌。生鮮超市經營者侯某銷售無生產日期的預包裝鴨胗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當即被立案調查。
經查,侯某于去年8月從仙游鯉城進貨1箱10袋的鴨胗,進價25元/袋,售價30元/袋。至被查時,侯某共賣出8袋,獲利40元,剩余2袋被執法人員當場查扣。此外,侯某從事食品經營未建立經營賬目,未能提供有效的進貨憑證及票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執法人員對侯某作出該行政處罰,對其銷售無生產日期的預包裝鴨胗的違法行為,沒收其違法所得,對其未按規定建立并遵守進貨查驗制度、銷售記錄制度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