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溫州龍灣區市場監管局狀元所執法人員在對轄區某農貿市場進行檢查時發現,發現兩經營戶出售的青蟹存在過度捆綁的情況,當即予以立案調查。
據執法人員介紹,當天,在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市場水產經營戶邵某、馮某出售的青蟹扎上了異常厚重的編織繩。在拆除了編織繩后發現,邵某待售的青蟹總重量為5.3KG,其中編織繩重量為1.28KG,馮某待售的青蟹總重量為4.2KG。編織繩重量為0.59KG,所用的編織繩重量均超過了青蟹自重的5%。
對此,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兩經營戶停止過度捆綁青蟹的經營行為,并予以立案調查。
執法人員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并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該局工作人員表示,接下來,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大對農貿市場青蟹過度捆綁行為的檢查力度,嚴防青蟹過度捆綁死灰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