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靈溪市監分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管巡查時查處一家無證生產食品包裝袋的企業,共查獲無證生產的食品包裝袋8000條。
執法人員依法到靈溪鎮滬山路一家包裝袋生產公司廠房內進行檢查,在該公司廠房內發現其為江西省友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友和米粉食品袋共8000條,該公司現場能提供營業執照,卻無法出示食品相關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根據實際檢查情況,執法人員下發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1份,依法對該批食品袋進行扣押,待進一步調查核實后處理。
據了解,根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為了全面保證食品安全,國家已對所有用于食品包裝的包裝袋納入生產許可范圍,企業及個人生產加工此類產品必須辦理生產許可證方可生產。
下一步,該局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加強生產監管,繼續保持嚴打無證生產、制假售假態勢,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同時,積極推動轄區內生產企業做大做強,提高企業產品的市場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