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日前,據@ 阜沙發布通報,去年9月底發生在該鎮的一宗流水席婚宴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目前調查出可疑中毒食物為白切雞,承辦宴席團隊被罰7萬元。
去年9月29日晚, 有群眾向阜沙政府反映,10多名群眾于9月26日至9月28日期間參加了林府迎親宴后陸續出現腹痛、腹瀉、嘔吐等癥狀,被送往阜沙醫院診治,懷疑是食物中毒。
經調查,迎親宴共計供6餐次,招待親友350余人。其中26日、27 日是東鳳鎮一宴席團隊來家里烹調供餐。此次自辦酒席未向所在村衛民村及鎮食藥監所報備。疾控人員對晚宴舉辦地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執法人員對林府剩余的菜品(白切雞、燒豬肉、瑤柱節瓜、時菜炒豬肚、芋頭藕扣肉、清蒸帶子、茶樹菇炒紅蘿卜)進行抽樣送檢。確定本事件為一起副溶血弧菌食物中毒事件,中毒餐次為9月27日林某婚宴的晚餐,可疑中毒食物為白切雞。對承辦宴席團隊予以7萬元罰款。
根據《中山市集體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凡集體聚餐人數100人及以上的,應當前20日向聚餐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報送。就餐人數百人以上500人以下的,則由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委派食品安全協管人員進行書面或現場指導。就餐人數達到500人或以上的,鎮政府(區辦事處)應當安排食品安全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