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2018年元旦、春節以及元宵節期間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規范行為,落實主體責任,保障人民群眾節日期間飲食安全。近日,煙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圍內部署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食安護佳節”專項整治行動。行動將從2017年12月29日一直持續到2018年3月5日。
行動的重點內容是:重點區域方面主要是城鄉食品生產經營集中區(含小作坊生產聚集區)、旅游景區、城鄉接合部、農村地區、廟會燈會、高速公路服務區等。重點單位方面主要是重點食品生產企業、保健食品生產企業、集中交易市場、大中型商超、農村食品店、旅游景區餐飲單位、餐飲聚集區(城市綜合體)、年夜飯供餐單位、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食堂、連鎖餐飲企業等。在重點品種方面主要是酒類、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蔬菜、水產品、米面制品、元宵、飲料、保健食品等節日消費量較大的食品。
行動的主要任務是:行動期間,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督促企業認真開展自查,及時排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同時,在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基礎上,結合節日特點,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重點品種加密監督檢查頻次、增加監督抽檢批次,并計入年度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計劃,檢查計劃和結果同步錄入山東省食品日常監管系統。監督檢查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管理辦法》,采取“雙隨機”方式進行,其中:食品生產環節(含保健食品,下同)市局檢查企業不少于10家,食品流通環節(含保健食品,下同)市局檢查各重點業態不少于10家,餐飲服務環節市局對7類重點業態,每類檢查不少于10家(不足10家的全覆蓋)。各縣市區局要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對生產、流通、餐飲環節重點業態進行監督檢查和實施監督抽檢。市、縣兩級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
行動將加大對食品制假售假、“兩超一非”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對問題企業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罰,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停止生產經營、下架、召回等措施。對涉嫌犯罪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及時公開監督檢查和抽檢結果,倒逼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同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鼓勵廣大消費者對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及時撥打12331進行投訴舉報,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在第一時間組織執法人員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