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屠宰行業改革完善屠宰管理體制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出臺,《意見》列出十項重點措施,以達到深化屠宰行業改革,完善屠宰管理體制機制,促進屠宰行業轉型升級和持續健康發展,確保人民群眾吃上“放心肉”的目的。
《意見》提出,力爭用5年時間,廣東省培育200家標準化屠宰企業,20家養殖、屠宰、加工、配送一體化的屠宰龍頭示范企業;屠宰行業結構布局進一步優化,鄉鎮小型屠宰廠點數量大幅壓減,規模企業屠宰量占全省屠宰總量的比例達到85%以上,代宰企業比例逐漸減少;基本實現標準化屠宰和質量安全全程控制,冷鏈配送、品牌營銷、產加銷融合等新型經營模式成為市場主流。
《意見》將改革生豬屠宰廠點設置模式列為一項重點措施,提出圍繞解決屠宰行業長期存在的“維持一種模式,固守一方市場”、“小散亂廠點關不掉,高標準企業進不來”等突出矛盾,打破屠宰廠點按照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設置的固定模式,實行區域統籌規劃設置。
《意見》要求嚴把屠宰企業準入標準。嚴格按照《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實施辦法規定的條件,把好屠宰廠點設立準入關口,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一律不予審批新建。
根據《意見》,廣東省將鼓勵大型養殖龍頭企業開辦屠宰廠,或通過合作聯營、收購入股等方式與屠宰企業強強聯合,建設高標準屠宰加工企業。根據各地屠宰行業狀況和轉型升級發展的需要,對新建設計年屠宰生豬100萬頭以上的標準化屠宰企業,以及年出欄生豬20萬頭以上的養殖企業、年加工生豬25萬頭以上的加工企業申辦現代化生豬屠宰、加工、冷鏈配送一體化企業,原則上予以優先審批,不受規劃數量限制。
大力推進小型屠宰點整合撤并是《意見》所要求的十項重點措施之一。對鄉鎮小型屠宰點要“淘汰一批、轉型一批、升級一批”,改變鄉鎮小型屠宰點“多小散亂差”的現狀。對不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關于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小型屠宰點設置規定的,逐步予以清理撤并。
同時,支持小型屠宰點與大型屠宰企業對接,引導小型屠宰點轉型開展肉品配送流通服務。加快國營食品公司、供銷社屠宰廠點改革,加大整合力度,集中力量升級改造中心屠宰廠,清理關閉分散、落后的小型屠宰點,實行“中心屠宰廠集中屠宰、鄉鎮屠宰點分銷配送”的統一冷鏈配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