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寧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局、銀川市市場監管局對43家銀川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大型保健食品經營企業、保健食品直銷企業進行集中約談。
約談要求,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要把好原料采購關、生產過程質量控制關、產品出廠檢驗關,確保生產出符合注冊要求的合格產品,通過簽訂合同、市場巡查等方式規范經銷商的經營行為。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要嚴格落實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臺賬管理等制度,確保質量合格、來源可追溯,標簽標識真實、不含有虛假聲稱。對經營中自主發現或監管部門查處的不合格產品,要與生產企業一起做好下架召回、銷毀等善后工作。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廣告宣傳要符合《食品安全法》《廣告法》相關規范,必須經過審查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