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的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維護歡樂、祥和、平安的節日氣氛,國家食藥監總局日前發布《關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食品藥品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元旦和春節期間,重點開展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食品展銷會、廟會、農家樂等場所的節日熱銷食品和民俗特色食品的監督檢查。
針對“兩節”期間消費特點,《通知》要求,要以米面糧油、肉制品、水產品、乳制品、酒類、保健食品、飲料、茶葉、調味品、糕點等為重點品種,以食品生產集聚區、集貿市場、商場超市、旅游景區、城鄉結合部、農村地區等為重點區域,加大日常監督檢查和專項抽檢力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排查和食品安全隱患綜合治理,深入開展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治理和畜禽水產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獸藥殘留超標專項整治,嚴防不合格食品流向餐桌。
同時,對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食堂、養老院食堂、連鎖餐飲企業、旅游定點接待單位、農家樂、年夜飯供餐單位等重點單位的節日餐飲服務也要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落實食品經營者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強化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規范食品加工行為,嚴防食物中毒的發生。
對于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監督檢查,《通知》指出,要在藥品日常監管基礎上,強化對藥品購進渠道、冷鏈管理等藥品質量安全風險點進行重點檢查,著力加強對藥品流通、使用環節主渠道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防止假冒偽劣藥品流入市場和特殊藥品從藥用渠道流失。此外,對高風險性、關注度高、量大面廣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要堅持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理,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把問題消滅在萌芽階段,堅決防范和有效杜絕群體性危害事件的發生。
《通知》還強調,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針對日常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突出問題,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做好分析、排查、預防和監督等工作,適時發布節日食品藥品安全消費警示,及時公布不合格產品信息,引導科學合理消費。同時,要加大對食品藥品制假售假、食品欺詐和標簽標識虛假夸大等違法行為打擊力度,暢通“12331”投訴舉報渠道,鼓勵消費者依法投訴舉報,維護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