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嬰幼兒群體的特殊性,國際上尤其我國有一系列嚴格的食品安全標準,成人食品甚至是兒童食品都不能隨意標注“嬰幼兒食品”。如果有商家隨意標注,將被嚴厲處罰。
近期,鄞州區市場監管局寧東市場監管所接到舉報,稱某公司在其天貓網店銷售的“兒童營養金槍魚松”涉及虛假宣傳。經執法人員調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兒童營養金槍魚松在網頁上標稱“寶寶嬰兒肉松”“適用于6個月7個月8個月……14歲以上等”等醒目字樣,讓消費者認為該金槍魚松同樣適合嬰幼兒食用。
據了解,我國明確規定,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每100g的鈉含量不得超過200mg,而該款金槍魚松每100g鈉含量為621mg,顯然并不適合嬰幼兒食用。據經營者稱,為了吸引消費者眼球、擴大該魚松的銷量,就“隨意”增加了“寶寶嬰兒肉松”的標注,不料“隨意”導致的是違法。市場監管部門對該公司作出了罰款2萬元的處罰,并責令其立即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