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記者從海口市食藥監局了解到,該局組織市食藥稽查支隊和區食藥監局開展專項檢查大行動,按照“嚴、快、準”的原則徹查農貿市場銷售的羊肉,嚴防未經檢驗檢疫的羊肉流入市場。
19日上午,海口市食藥稽查支隊和美蘭、瓊山、秀英食藥監局及食藥監所,聯合省食藥監稽查局、海南省動物衛生監督所開展羊肉專項檢查行動,重點檢查集中銷售羊肉的東門市場、培龍市場、秀英小街市場等。檢查的內容包括:羊肉的進貨渠道是否合法,有無檢驗檢疫證明,現場加工的羊肉卷有無明顯的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等食品安全質量問題,其中重點檢查羊肉來源是否合格。在專項檢查中,執法人員在秀英小街市場羊肉攤位發現一家攤販銷售的羊肉來自廣東省湛江市,店主提供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A)為復印件,且未取得本地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執法人員當場給予市場開辦者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和給予警告行政處罰,要求攤主將未經檢驗檢疫的羊肉下架。同時,立刻通過市場管理人員召集農貿市場所有售賣羊肉的攤主進行培訓交流。培訓中,執法人員向攤主強調未取得《肉質品品質檢驗合格證》和《動物檢驗合格證明》均不得銷售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