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寧國市公安局接到寧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移送案件,寧國市東風北路大華市場個體工商戶張某、傅某、汪某三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經查證,2017年12月1日,寧國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寧國市大華市場銷售的散裝狗肉產品進行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經安徽某檢測服務有限公司依據GB5009.36-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氰化物的測定》標準檢測,張某所銷售的狗肉中氰化物含量為0.4mg/Kg、李某所銷售的狗肉中氰化物含量為0.3mg/Kg、汪某所銷售的狗肉中氰化物含量為0.5mg/Kg,該三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寧國市公安局依法傳喚張某、傅某、汪某,經查以上三人犯罪事實清楚,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尚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警方也在此提醒市民,冬天來了,一些違法人員使用毒藥、毒針毒狗后進行銷售,為保證食品安全,相關監管單位委托第三方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對食品進行檢測,既保證食品的安全,也打擊了違法犯罪,同時,希望違法者懸崖勒馬,莫要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