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小作坊、小餐飲、食品攤販被稱為食品“三小”,在方便人們生活的同時,也因衛生不達標等原因廣受爭議。這種狀況將有望改善,記者11月29日從省食藥監局獲悉,為貫徹落實不久前通過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該局已制定“三小”配套管理辦法。食品攤販、小餐飲從事食品經營活動,要向轄區食藥監部門申請備案,獲得經營“身份證”。
食品攤販實行一地一卡
此次出臺的三個管理辦法鼓勵和支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食品攤販進入集中場所生產經營。縣級人民政府可以確定臨時經營區域和經營時段,允許食品攤販擺設攤點。幼兒園、中小學校門口兩側200米范圍內不得確定為食品攤販經營活動區域。
根據相關管理辦法,本月起,“三小”經營者需向食藥監部門登記或備案。食品小作坊從事食品生產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小作坊登記證,登記證有效期為5年。小餐飲、食品攤販應當在當地食藥監管理部門備案,取得相關信息公示卡,并實行一地一卡,即在一個地點經營,應當取得一個備案公示卡。
鄉鎮即可受理備案申請
食品攤販和小餐飲應該到哪個部門進行備案呢?根據相關管理辦法,縣級食藥監管部門派出機構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食品攤販和小餐飲備案工作。省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省鄉鎮食藥監管已經實現 “全覆蓋”,“鄉鎮食藥監督所和鄉鎮市場監管所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大一點的鄉鎮一鎮一所,小一點的幾個鄉鎮一個監督所。 ”
據介紹,小餐飲備案時應當提供經營者的身份證、從業人員的健康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等材料;食品攤販申請備案時,需提供經營者的身份證、聯系方式和經營場所的地址、經營食品的品種等信息。在接到備案申請后,食藥監管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予以備案,并發放備案卡。申辦備案卡不需任何費用。
三次違反或被停產停業
管理辦法對“三小”的經營行為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除了要求經營場所應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離,要具有防塵、防蠅等衛生防護設施等以外,還要求小餐飲的廚房面積不得少于5平方米,廚房內至少設立2個清洗水池;食品攤販加工生、熟食品的容器要分開使用,并有明顯區別,從業人員應當取得健康證明;小作坊應當先取得營業執照,生產加工區與生活區有效分隔。
監管部門將加強管理,對 “三小”經營者一年內累計三次因違反《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受到責令停產停業、吊銷食品小作坊登記證以外處罰的,責令停產停業。此外,食藥監部門還將織密食品安全規范體系、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重點監管“一大三小”,通過抓大型企業監管和“三小”監管等,切實保障公眾“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