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日常檢查中,發現蔬菜類農產品有以下幾類不合格情況。
執法人員在蓮花北路一果蔬攤抽檢時發現,有一個批次韭菜不合格。執法人員現場追溯了不合格產品的進貨情況,當事人表示這些產品是從批發市場購進的。他曾向批發商索取上市憑證,但因為同時購進的蔬菜數量較多,批發商隨機選了幾種品項打印上市憑證,其中未包含上述批次被抽檢的韭菜。執法人員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5.5元整、罰款人民幣4000元整的行政處罰,并追回已經銷售的上述涉案農產品,對違法銷售的上述涉案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
執法人員在金尚路附近一果蔬攤抽檢發現,一個批次的小白菜抽檢不合格。當事人無法提供該批次小白菜的上市憑證和相關索證資料,也未制作銷售記錄。執法人員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4.5元整、罰款人民幣4000元整的行政處罰,并追回已經銷售的上述涉案農產品,對違法銷售的上述涉案農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
此外,思明區一蔬菜攤被抽檢的老姜,檢驗結果也為不合格。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事發24小時內啟動處理工作,執法人員將不合格的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檢驗報告送達當事人。當事人于7月12日在其攤位前張貼召回公告,開展召回不合格食品工作。由于當事人在其攤位中所銷售的老姜為未經加工的植物產品,且其無法提供該批老姜合法有效的進貨憑證和合格證明文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其存在銷售“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產品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銷售該違法產品,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90元、罰款人民幣3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