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對黃山市祁門華康茶業有限公司的飛行檢查警示函,指出該公司在進貨查驗、提供產品合格證明、蟲害控制、檢驗報告等方面存在問題,要求限期整改。
函件指出,檢查中發現黃山市祁門華康茶業有限公司無法提供茶葉原料(毛茶)的進貨查驗制度和2017年收購茶葉原料的進貨查驗記錄;無法提供2016年7月4日、2017年4月2日采購的內包裝袋生產廠家的批次產品合格證明;企業生產車間生產時敞開窗戶,且窗戶無紗窗,無法做到防蟲要求;無法提供2016年、2017年產品出廠檢驗報告相對應的原始記錄;未分區存放也未明確標識倉庫內混放的原料(毛茶)、半成品以及成品;大包裝綠茶標簽上未標注保質期、未標注貯存條件;無法提供2016-2017年培訓后的考核記錄等。
國家食藥總局要求,黃山市祁門華康茶業有限公司需積極配合轄區監管人員的調查處置,針對查出的問題進行徹底整改。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將整改及查處情況報告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并適時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