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孟女士購買的益生茶中添加有西紅花
一名消費者在京東商城購買了一款益生茶,發現該產品添加了中藥材藏紅花,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將廠家和京東一起告上法庭。廠家被判退還貨款,并十倍賠償。對消費者要求京東承擔連帶責任的訴訟請求,法院未予支持。
藥材藏紅花成食品配料 消費者將廠家和京東告上法庭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了解到,孟女士在京東商城網站上購買了1盒名叫“巴馬益生茶”的食品,喝了感覺還不錯,此后又在京東商城網站上下單買了5盒。又喝了一兩盒后,她覺得身體有些不適,經過咨詢后她得知購買的茶內添加了西紅花,也就是藏紅花,是中藥材,商家把藏紅花添加到屬于食品的茶內,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她便將茶的廠家和京東一起告上了法庭,請求十倍賠償。
經法院查證,孟女士在2016年1月10日在京東上看到由廣西巴馬益生茶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巴馬公司)經營的“巴馬益生茶葉專營店”的巴馬益生茶,花98元買了一盒。幾天后,她又花588元在京東商城網站下單買了6盒。
孟女士購買的巴馬益生茶是普通的食品,但添加了藥物西紅花,西紅花屬于中藥材。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名單”中,并沒有西紅花。
法院認為,孟女士購買的巴馬益生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巴馬公司的售賣行為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應退還貨款并履行賠償責任。
法院還認為,京東在京東商城網站上提供了巴馬公司的有效聯系方式,也對巴馬公司銷售食品的行為進行了初步書面審查,所以京東作為網絡交易平臺,已經采取了措施、履行了責任,不用對巴馬公司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對孟女士要求京東承擔連帶責任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
2017年4月2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判處廣西巴馬益生茶業有限責任公司退還孟女士貨款686元,并十倍賠償退還孟女士6860元,駁回孟女士其它訴訟請求。
律師說法:購買前事先咨詢
知名律師趙占領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食品安全問題直接關系到消費者的人身安全,不僅商家需要嚴格遵守法律規定,消費者自身也應該增強防范意識,特別是購買孕嬰食品時,應該事先了解相關產品的安全狀況,事先查詢是否有相關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如有標準,應該了解清楚所欲購買的商品是否符合標準。如沒有標準,也應該事先向商家咨詢了解適用的年齡范圍、需要注意的事項等。
對于消費者購買到不合格產品如何取證、維權問題,趙律師認為,一旦發現所購商品存在食品安全問題,應該及時保留證據,包括購買的訂單、購物憑證以及商品的宣傳介紹頁面,然后與商家溝通賠償事宜,如不能協商解決,可以根據收集的證據情況,向食藥監部門進行舉報,也可以依法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