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煙臺市食藥監管部門啟動了白酒專項監督檢查活動。主要目的是貫徹落實國家食品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白酒小作坊和散裝白酒生產經營規范管理的通知精神,進一步加強白酒生產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白酒產品質量安全。
本次專項檢查的重點任務是,建立白酒生產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的監管檔案,加強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一旦發現有甲醇、氰化物等重要安全指標不合格的,立即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徹查原因,依法處置。經營環節以農村、城鄉結合部為重點區域,圍繞食品攤點、小食品店、農貿市場等業態,重點檢查許可資質,索證索票是否齊全、進貨來源是否合法、是否履行進貨查驗義務,以及食品攤點有無銷售散裝白酒的行為。對轄區內無證生產加工白酒的將予以關停取締。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白酒的黑窩點、黑作坊,從嚴懲處使用工業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產白酒的行為,嚴厲查處散裝白酒經營單位采購不符合規定的白酒產品以及未在容器或包裝上依法標明相關信息等違法行為。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白酒生產經營者要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對其生產加工和銷售的白酒質量安全負責,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獲證白酒生產企業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和生產許可條件組織生產。嚴格執行原輔料采購、生產過程安全管理、貯存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證質量安全問題可追溯。嚴禁使用甲醇、工業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產加工白酒。落實出廠檢驗記錄制度,嚴格按照白酒強制性標準和企業明示標準,進行產品出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廠銷售。散裝白酒經營單位應取得相應許可資質,并嚴格履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義務,必須從具有白酒生產許可資質的企業進貨,嚴禁銷售無證白酒加工點生產的白酒。
在此提醒廣大群眾,為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消費時請擦亮眼睛,認真識別標簽標識,選擇獲證企業生產加工的白酒。《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食品攤點管理條例》規定,禁止小作坊生產加工酒類,對無生產許可證擅自加工酒類的黑窩點,歡迎撥打12331食品藥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