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店市民孫先生從一大型商場購買了一包雨潤牌鹵汁豆腐干,在食用前發現未開封的包裝袋里竟然有很多蟲子,而且其中一只蟲子還在活動,選購品牌食品也能出現這種問題?律師表示,根據我國法律法規,這種情況下消費者可要求貨款十倍的賠償。目前,淄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表示介入處理此事。
10月9日,張店市民孫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10月2日,我從附近的一家商場買了一袋雨潤牌鹵汁豆腐干,放進購物車里也沒仔細看,結果第二天發現這袋鹵汁豆腐干里竟然有很多蟲子,但是包裝袋沒有開封,其中有一只蟲子腿還在動,上面還有密密麻麻的蟲卵,看樣子像是蟑螂。”
記者注意到,該產品標注銷售商為南京雨潤食品有限公司,制造商為安徽省雪潤肉食品有限公司,保質期180天,生產日期為2017年8月19日。鹵汁豆腐干包裝上方背面能看到不少蟲子和蟲卵,其中一只蟲子還在活動,根據當時的購物小票,銷售價8.9元/袋。孫先生告訴記者:“十塊八塊的,我也不是想要求賠償什么,但是這種情況出現在品牌食品里,我希望能夠引起大家的重視。”對此,商場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消費者在商場里發現了問題產品,本人可以帶著產品和購物小票到商場進行售后服務,受理進行調查核驗后,如果情況屬實,我們不僅會按照相關規定為消費者進行賠償,還會要求廠家提供相應的質檢報告等材料,并將同一批次的產品下架返廠,給消費者一個滿意的答復。”
記者電話聯系了安徽省雪潤肉食品有限公司,該公司工作人員稱:“每個批次的食品都有完善的質量檢驗報告,消費者可以將發現問題的食品送至銷售門店,或到當地食藥監部門進行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可以與當地的供貨商或者專賣店進行協商。”
對此,山東正騰律師事務所馬玉泉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孫先生可以向生產者或經營者要求支付貨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
淄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工作人員表示:“市民遇到此類情況可以撥打12331投訴舉報電話,受理后會交由相關處置部門盡快進行處理,隨后我們會將處理結果向投訴人進行反饋。”
目前,淄博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高新區分局已介入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