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中秋節即將來臨,為切實保證廣大消費者節日期間的食品安全,在強化節日期間食品安全監管的同時,重慶市食藥監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中秋節月餅專項監督抽檢,共抽檢110家生產企業的221批次產品,其中3批次月餅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均為檢出防腐劑苯甲酸及其鈉鹽。
據抽檢信息顯示,這3批次不合格月餅分別來自2家生產企業,分別為:1批次重慶市陵江食品廠生產的廣式豆沙月餅(蓉沙類),2批次重慶市合川區龍多山食品廠生產的中秋月餅(廣式),苯甲酸及其鈉鹽檢出值分別為0.291g/kg,0.304g/kg,0.106g/kg。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月餅中不得使用。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防腐保鮮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較高,少量苯甲酸對人體無毒害,可隨尿液排出體外,在人體內不會蓄積。若長期過量食入苯甲酸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肝臟功能產生一定影響。
重慶市食藥監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相關報道:重慶市食藥監局關于中秋節月餅專項監督抽檢結果的公告(2017年第3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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