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9月20日從北京市食藥安辦獲悉,北京與廣東簽訂協議,將實施相互跨區域飛行檢查水產品,對違法失信企業及產品實施聯動懲戒,明確建立檢測標準、檢測項目、檢測方法、判定結論、監測周期、產地證明、市場準入等互認機制。框架協議的簽訂包括水產品養殖、暫養、運輸、銷售等過程,覆蓋“從魚塘到餐桌”整個監管鏈條的各個環節。
今天,北京市食藥安辦及市食藥監管局與廣東省食安辦、廣東省食藥監管局及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聯合簽署《加強區域間鮮活水產品產銷對接監管合作框架協議》。
市食藥監管局食品市場處處長李江介紹,北京的鮮活水產品主要來自外埠,餐桌上常見的鱖魚、鱸魚、黃顙魚(俗稱嘎魚、黃辣丁、黃骨魚)、鮰魚和羅非魚等淡水活魚每天的市場交易量近10萬公斤,主要來自廣東、江蘇、浙江等地區,其中來自廣東地區占市場總份額八成。
鮮活水產品的質量安全風險問題一直是社會和百姓關注的焦點。為了提高鮮活水產品在長途運輸過程的存活率,部分商家在養殖、運輸、銷售環節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這是社會和消費者詬病的問題,也是食品安全亟待解決的風險隱患,給食品安全監管帶來很大的難度和壓力。
此次兩地簽署的合作框架協議,明確了兩地行政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和任務,包括養殖、暫養、運輸、銷售等過程,覆蓋“從魚塘到餐桌”整個監管鏈條的各個環節。例如提出實施相互跨區域飛行檢查,對違法失信企業及產品實施聯動懲戒等監管措施。同時,明確了生產經營企業建立產品質量自檢體系機制,明確建立檢測標準、檢測項目、檢測方法、判定結論、監測周期、產地證明、市場準入等互認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