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謀取高額利益,在明知牛肉來源不明、無任何檢疫證明的情況下,周某、桂某等四人將這些牛肉銷售給他人。近日,池州市公安局貴池分局治安大隊破獲3起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牛肉達5余噸。
2016年3月,貴池分局治安大隊接到貴池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報警稱,某農貿市場出現兩起對外銷售無檢驗檢疫證明的生牛肉和生牛肚。經調查,警方將售賣牛肉的周某、桂某抓獲歸案。2017年1月,接食品藥品監督局報警稱,在石城大道某店面的凍庫發現大量來源不明的牛肉。經深入摸排,警方將犯罪嫌疑人方某、陳某抓獲。
據了解,警方查獲的牛肉外包裝顯示來自印度等國家,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的相關規定,印度生產的偶蹄動物及其產品為我國禁止進口的肉類產品。周某、桂某等4人銷售的牛肉無任何檢疫證明,且屬于國家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和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已涉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
2017年9月,貴池區人民法院對3起案件分別予以判決,方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10萬元;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8萬元;周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桂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