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落實工作典型示范市場現場會》今日召開,北京市食藥監局稱,加強對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監管,通過進一步嚴格市場準入,強化銷售者主體責任落實,提高北京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據介紹,北京市消費的食用農產品總量的近90%主要來自外埠供應,來自外埠的食用農產品總量的近70%是通過農產品批發市場進行集散。
北京市食藥監局食品市場處處長李江表示,國家食藥監總局《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出臺后,北京市食藥監管局制定了“三個一”的監管舉措。
一是,建立一套制度。從供應商的資質備案、進貨檢查驗收、銷售者管理檔案、產品質量監測、不合格產品處置、違法行為懲戒等多個環節制定了12項制度。
二是,把控一條渠道。指導、支持各批發市場成立“食品安全保障共建聯合體”自律組織,制定組織章程和工作原則,對食品安全風險較高的畜禽肉、水產品、熟食、豆制品等供應企業實行統一準入標準、統一實地考察驗收、統一懲戒退出原則等措施。通過市場開辦者主體責任落實與監管部門的行政監管有機結合共同構筑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防火墻”。
三是,構建一個體系。各批發市場建立“自檢室”,每天對生鮮畜肉、鮮活水產品、蔬菜、水果等進行快檢,屬地食藥監管所在批發市場設立駐場辦公室,指導市場開展日常巡查和食品快檢。同時,對實行“場廠掛鉤”、“場地掛鉤”的供應企業要求其在種植、養殖、生產前端也要建立自檢機制。市、區兩級食藥監管部門結合食品安全風險特點,有針對性、靶向性的組織質量監測。通過各方質量監測體系的構建,織密一張網,有效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