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4日舉行的省政府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10月1日起正式實施,明確食品小作坊實行核準制,小餐飲和食品攤販實行登記管理,學校周邊將設食品攤販禁區。按《條例》的授權和要求,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制定和修改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核準制度、食品小攤販登記辦法、小餐飲登記辦法等12個配套制度,目前各項制度已完成征求意見并將陸續頒布實施。
《條例》是我省首部有關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規,它的出臺實施,將實現我省食品安全監管領域、食品安全監管措施和食品安全責任全面覆蓋。《條例》將食用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冷鏈物流、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餐飲配送、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入網食品經營者等食品新業態,以及數量巨大的食品生產小作坊、食品小攤販、小餐飲,學校、托管機構、養老機構、醫療機構、建筑工地、機關及企事業單位食堂,農村集體聚餐等食品監管新難題列為重要內容,進行具體規范,明確各方責任,規定處罰條款。
此外,《條例》還在引導公眾參與、發揮社會團體作用、促進社會共治等方面,制定了具體的措施和創新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