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遼寧大窯灣檢驗檢疫局在對進口肉類檢驗檢疫證書審核時,發現兩批次巴西進口禽肉產品的證書格式與質檢總局發布的證書樣本不一致,經調查確認系巴西方面未正確簽發證書。
經質檢總局向其他涉及巴西進口禽肉口岸調查發現,確認該情況非個案,系巴西未按照雙邊協議要求,在未獲得我國官方認可的情況下單方面更改了證書格式。按照《進出口肉類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要求,進口肉類產品隨附的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檢驗檢疫證書,應當符合質檢總局對該證書的要求。
據大窯灣局工作人員介紹,進口禽肉產品所附帶的國外官方檢驗檢疫證書,是該批貨物的官方證明文件,是其入境時必備的“身份證”,沒有合格有效的官方衛生證書,相應禽肉產品的“身份”將難以核實,疫情風險、質量風險大大提高。根據我國相關要求,無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國外官方衛生證書的進口貨物將作退運或銷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