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晚間,巨龍科技發布公告稱,公司于 2017 年 8月 29 日收到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成都)食藥監食-1 罰告[2017]16 號。
公告顯示,經查,巨龍科技生產銷售的巨龍牌姜蔥料酒和巨龍牌小米辣食品標簽含有虛假內容的行為。以上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罰沒金額合計人民幣89906.34 元。
巨龍科技表示,公司接受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擬進行的行政處罰。組織管理層和相關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意識。加強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的控制與監督,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資料顯示,巨龍科技主營業務為米酒、調味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在新三板掛牌上市,證券代碼為87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