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寧波市寧海縣公安局獲悉,經過三個多月的縝密偵查,在寧波各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寧海警方成功破獲一起公安部督辦的特大制售假酒案,成功搗毀假酒制造窩點1個,假酒灌裝流水線3條,包材印刷窩點2個,查扣假冒某名牌白酒1140箱,某馳名白酒商標14.5萬余套。抓獲以胡某(男,49歲,寧波海曙人)、沈某(男,35歲,寧波海曙人)為首的10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高達1850余萬元。
十箱品牌白酒牽出特大假酒案
今年年初,寧海縣某煙酒店店主金某向寧海縣公安局民警報案稱,一自稱為“李虎”的男子賣了十余箱假冒某品牌白酒給他,被寧海市場監管局查獲。經鑒定,事主金某所說的白酒確實為假冒產品。
根據線索,民警調查核實,發現“李虎”的名片是假的。“李虎”究竟是什么身份?還有多少像他一樣的“下線”?假酒的源頭又在何處?
經偵查,民警初步發現,同種類型的假酒不僅在寧海銷售,寧波北侖、鎮海等地都有過類似的行政處罰情況。寧波鎮海某煙酒店王某(男,寧波鎮海人)就因類似案件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通過串并偵查,民警發現這批假酒都來源于胡某,胡某開有一家大型的酒廠。寧海警方將環環相扣的一系列疑點串并起來,一個特大制售假酒犯罪團伙的陰影呈現在辦案民警面前。
深挖制售利益鏈 形成打擊合力
考慮到此案是團伙作案,案情重大,2017年1月24日,寧海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進行立案偵查,確定了不打草驚蛇,對案件深度經營,徹底搗毀假酒窩點的偵查方案。
專案組民警兵分兩路,一路通過暗地排摸和偵查,摸清了胡某酒廠的人員結構、分工和活動情況等信息。隨著調查的深入,專案組發現,酒廠老板胡某自2014年以來伙同犯罪嫌疑人沈某,在其酒廠內大肆購入制假原料和包材,制造假冒的各類知名白酒,在國內酒類市場售假牟利,同時出口銷往國外,兩年不到的時間涉案資金高達1850余萬元。
與此同時,另一路專案民警從胡某及其酒廠的線索入手,經過3個月的深入偵查,發現了假酒的生產商、批發商,以及包材的制造商等上家的活動情況。專案組將目標指向胡某及沈某,并鎖定了大部分嫌疑人。通過對這些上家的進一步排摸和裂變式的偵查,涉及北京、江蘇、浙江、甘肅等全國21個省市,90余條售假的犯罪線索逐漸浮出水面。
發現線索后,專案民警立即將線索上傳到公安部“打擊假酒專項云端平臺”,由公安部統一指揮,將這些線索下發到各個省市的經偵部門,由各地的經偵部門進行集群打擊。
趁勢突擊 打響集群戰役
由于此次行動抓捕對象多、難度大,4月26日,在公安部經偵局的部署下,成立了由寧海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陸朝暉為總指揮,浙江省公安廳經偵總隊、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支隊、市“雙打辦”領導組成的“1·24”專案收網行動聯合指揮部,設在該局7樓聯勤指揮室。
4月26日7時許,以胡某為首制售假酒團伙的收網時機成熟,在寧波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技偵支隊及阿里巴巴大數據的直接增援下,確定好犯罪嫌疑人的動向后,首次收網行動120名參戰民警及40名市場監管行政執法人員兵分7路迅速行動,抓捕胡某、沈某各一路,一路前往廠房,一路趕往商標印刷廠,余下三路趕往分布在寧波各地區的銷售窩點。
為了不打草驚蛇,一路、二路參戰民警分別在胡某、沈某家門口埋伏蹲守,當日上午,胡某、沈某在家門口被民警抓獲。
“犯罪嫌疑人胡某到案。”
“犯罪嫌疑人沈某到案。”
7樓聯勤指揮室專案指揮部頻頻收到消息,此次收網行動一舉抓獲涉嫌制售假酒犯罪的嫌疑人10人,搗毀制假窩點1個,假酒罐裝流水線3條,查扣各類假冒白酒1190箱,包材印刷窩點2個,涉假菲林膠片、燙金板等制假工具2套,查獲涉假商標標貼、瓶蓋、彩盒等商標標識14.5萬余枚。
在第二次的收網行動中,寧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協同方案乘勢突擊,從全市市場查獲疑似假冒品牌白酒2.4噸,并通過后期偵審,帶破一起虛開增值稅發票案,抓獲一名“獵狐”逃犯。
與此同時,在公安部經偵局的指揮下,安徽、湖北、江西、新疆等全國多地公安機關對寧海縣公安局發起的“1.24案集群戰役”實施第一波次統一收網行動。摧毀制售假酒犯罪團伙2個,搗毀假酒制造窩點4個,倉儲售假窩點6個,繳獲假酒2000余瓶,各類包材15余萬套,涉案金額達567.5余萬元,抓獲犯罪嫌疑人17名,目前8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經審訊,以胡某、沈某為首的10名犯罪嫌疑人對制售假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胡某伙同沈某,在其酒廠內購入大量制假原料和包材,假冒各類知名白酒,在國內酒類市場牟利的同時出口銷往國外。
目前,胡某、沈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寧海縣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寧海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副大隊長朱再平告訴記者,現在制售假酒呈現職業化、專業化、流動范圍廣的特點。在制售假酒的過程中供、采、銷全鏈條操作。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制假分子對裝備技術、商標等各方面的要求越來越高;在電商物流平臺下,他們的銷售路徑從附近的區縣區域一直延伸至國外,這給辦案帶來很大困難。此案偵破為公安部的“云端”新型打擊知識產權犯罪模式提供牽引,酒類企業知識產權的構建也可從中獲得啟示,對消費者而言,更是一種保護與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