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11日從海口食藥監部門獲悉,海口市美蘭區食藥監局日前對美蘭茂利食品店銷售無中文標簽進口牛肚處予350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據了解,今年6月22日,海口市美蘭區食藥監局依法對位于海口市海甸一西路某凍庫進行檢查,發現該凍庫的進口凍牛肚無中文標簽,為進一步查明事實,執法人員對上述食品實施扣押并立案調查。經調查取證,查明當事人張某于今年6月20日通過廣州市一家冷凍食品購銷部購進39件牛肚(金錢肚)用于銷售,該牛肚外包裝上標有CANADA(加拿大)國家名稱,無任何中文標簽標識,貨值金額共計人民幣9672元。
根據《進口肉類產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進口鮮凍肉類產品包裝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是內外包裝使用無毒、無害的材料,完好無破損;二是內外包裝上應當標明產地國、品名、生產企業注冊號、生產批號;三是外包裝上應當以中文標明規格、產地(具體到州/省/市)、目的地、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溫度等內容,目的地應當標明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加施輸出國家或者地區官方檢驗檢疫標識。上述進口凍牛肚內外包裝均未標明以上信息,標簽不符合規定,當事人也無法提供上述進口凍牛肚合格證明及進關的報關單。
當事人銷售無中文標簽的進口凍牛肚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標簽、說明書應當符合本法以及我國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要求,并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及境內外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預包裝食品沒有中文標簽、中文說明書或者標簽、說明書不符合本條規定的,不得進口”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海口市美蘭區食藥監局責令當事人改正其違法行為,并決定對當事人作出沒收問題進口冷凍牛肚共計39件,罰款人民幣35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