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航空運輸協會航空食品分會牽頭起草,經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審查通過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航空食品衛生規范》已于2016年12月23日正式頒布,并將于2017年12月23日實施。這是我國首個國家級航空食品安全標準。
《航空食品衛生規范》規范了航空食品的生產和供應全過程。對航空食品的原料和成品采購、加工、儲存、運輸及機上供餐服務等操作及衛生控制提出了明確要求,尤其是對航空配餐的加工過程及機上使用過程進行規范。明確了航空配餐儲運溫度和時限、裝機驗收內容、供餐服務衛生要求和回程餐/多程餐衛生管理以及航班延誤食品風險控制等。《航空食品衛生規范》首次明確規定,航空配餐屬于非預包裝食品,不需要按照GB7718的要求標注食品標簽內容,但必須提供供餐航班號、冷鏈食品出庫時間及溫度、食品配送儲運溫度以及出廠檢驗合格標識等食品安全信息。《航空食品衛生規范》首次引入了第一質量控制期和第二質量控制期的概念。從而對食品加工到食用過程中的溫度變化和儲運時間的長短都進行了明確的、具體的規定,既方便了企業的操作,也為監管部門提供了監管依據。《航空食品衛生規范》建立了《航空食品的微生物監控程序指南》,引進了國際上對食品微生物檢查結果進行“風險分層評估”的理念,對航空食品微生物的監控項目、監控點、監控指標及頻率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為企業有效實施航空食品安全風險控制提供了技術依據。
此外,在《航空食品衛生規范》的整個篇幅中,無論是航空配餐的生產場所、設施與設備,采購與驗收,還是航空配餐的加工、標簽、配送與裝機以及機上食品安全管理和延誤食品風險控制方面,各項指標都給出了明確的量化數據。從而使得《航空食品衛生規范》的可操作性更強,更有利于實際工作中的應用。
江蘇共有9個空港口岸,其中8個獲批對外開放。2017年上半年,江蘇8個國際機場共完成旅客吞吐量、貨郵吞吐量分別達3725.7萬人次、51.6萬噸,同比分別增長20.2%和6.4%。國際及臺港澳地區旅客吞吐量攀升至400萬人次,同比增長27.7%。我國《航空食品衛生規范》的頒布和實施,不僅填補了航空食品監管標準的空白,也使航空食品行業的生產有法可依,同時明確了航空公司應承擔航空食品的安全職責,這對保證出入境旅客的健康安全,特別是對航空產業的長遠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