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東城區發改委發布東發改檢處[2017]133號行政處罰公示,深圳市香雅食品有限公司違反《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被罰款2000元。
東發改檢處[2017]13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深圳市香雅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21日,在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外大街3號的北京易喜新世界百貨有限公司地下一層經營時,違反了原國家計委《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令第8號)第九條的規定,銷售五谷伴侶系列椰子燕麥片等4款商品不標明價格。
北京市東城區發改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二條、《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第(一)項、《規范價格行政處罰權的若干規定》第九條及第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對深圳市香雅食品有限公司罰款2000元。
資料顯示,深圳市香雅食品有限公司創建于2006年,是一家集研發、生產、銷售于一體的企業。公司下設有通過QS標準認證的食品廠,并擁有以“五谷磨房”為注冊商標的專柜、專賣店百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