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我買了一件雙匯玉米熱狗腸,回家后發現里面的大部分火腿腸都變質了。”近日,駐馬店市消費者張先生向當地市消協反映,他購買的火腿腸雖然還在保質期內但已經變質,他的孩子吃過后身體一直不舒服。
張先生說,前段時間,他在市區一家超市購買了一件火腿腸,回家后并未立即食用。7月20日,他的孩子吃了一根后感覺肚子不舒服,張先生懷疑這與火腿腸有關。經過檢查,他發現火腿腸的包裝袋大部分都是鼓鼓的。包裝袋上的生產日期是2017年7月13日,保質期為90天。也就是說,這件玉米熱狗腸到10月13日才到期,張先生的孩子食用時并未超過保質期。事后,火腿腸廠家的一位負責人誠懇地向張先生道歉,并答應補償他400元錢和一件火腿腸。
火腿腸還在保質期內卻已經變質,面對這種狀況消費者該如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呢?駐馬店市消協的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要到正規的商店購買,除了看商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外,還要留意食品包裝袋是否完好,盡量不要購買即將過期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