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宣告病人死亡的場景,無論在影視劇還是現實生活中都經常出現,但是基于何種標準判定人的死亡,法律對于死亡標準是否有規定,卻鮮有人關注。
紅星新聞記者獲悉,今年5月以來,北京市首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涌陸續向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深圳市衛生健康委員等部門遞交信息公開申請,請求公開死亡標準的法律規定、判定心臟死亡的標準等信息。
7月14日,孫涌收到了國家衛健委的正式回復。國家衛健委的《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答復稱:“經查,你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此外,深圳、廣州衛健委也同樣表示,“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中未制作或獲取相關信息。”
律師申請公開
心臟死亡的判斷標準
孫涌在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時提到,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該制定關于死亡標準的規定,因為死亡標準關系到人的生存權。2004年,他就已向原衛生部主張知情權,要求公開我國死亡判定標準,但沒有收到答復。
“我國曾有地方出現‘死而復生’的情況,即被宣布死亡后發現仍有生命體征,然而我詢問數百名醫生和法醫時,發現(他們)對死亡的判定標準說法不一。”孫涌說。
2022年5月,據中國新聞網報道,網傳上海新長征福利院在轉運“死亡”老人時,發現老人仍有生命體征。之后當地第一時間開展調查,并將老人轉運至醫院救治。上海普陀通報了這起事件,涉事醫生被吊證并立案調查,當地民政局等多部門相關負責人受到處理。
對于發起申請的初衷,孫涌表示,以往心臟死亡判定時,大多是用習慣常識進行判斷,“根據習慣做法和認知,就認為心臟停止跳動了,用手摸一摸,沒有呼吸了,就判定死亡了,實際這不是死亡的標準,自己就想推動一下相關立法。”
對于本次申請過程,孫涌表示,其于今年5月15日向國家衛健委提交申請,申請內容為公開我國關于死亡標準的法律規定。此后,他又陸續向廣州市衛健委申請公開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備案的判定心臟死亡的認定標準,向深圳市衛健委等申請公開深圳市人民醫院備案的肺性死亡、心臟死亡的判斷標準。
孫涌還表示,他向多家醫院等郵寄了信息公開申請書,請求公開判斷心臟死亡的標準。對此,有的醫院稱“可以告訴你腦死亡的標準”,有的醫院則未作回復。
國家衛健委答復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今年7月4日,國家衛健委向孫涌出具《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該告知書稱,“經查,你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該告知書還提到,相關判定標準建議參考行業組織發表的專家共識或行業指南。
8月14日、16日,深圳市衛健委和廣州市衛健委分別向孫涌出具《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答復書》,都稱“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中未制作或獲取相關信息”。
10月16日,紅星新聞記者致電廣州市衛健委,詢問目前廣州是否有判定心臟死亡的標準。一名工作人員回應稱,暫時沒有登記相關的資料,未查到判定心臟死亡的標準,只有對相關機構判定腦死亡的要求,未涉及判定標準。深圳市衛健委在回應紅星新聞記者時則表示,一切以信息申請公開答復書的內容為準。
孫涌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目前他已對相關答復書提起了行政復議,請求重新答復。“后續如果沒有收到回復,可能將考慮訴訟。”
數名醫護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心跳和呼吸停止,血壓也測不出,積極搶救足夠時間無復蘇跡象,就會宣告臨床死亡。
一名急診科醫生表示,不是所有的標準和指南都會有行政部門制定。國內關于死亡標準有一些行業組織的指南或專家共識等,相比國際偏保守。“極少見到靠譜的(所謂)死而復生的新聞報道。”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對于認定較為復雜的腦死亡,國家衛健委組織過國家腦損傷評價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原衛生部腦損傷質控評價中心和原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腦損傷質控評價中心)推出《腦死亡判定標準與技術規范》。
紅星新聞記者 祁彪 胡伊文 實習生 尤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