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荊楚網
昨日,省教育廳下發《湖北省中小學[微博]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明確提出:中小學校不設留級,跳級設定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
該細則指出,對設立跳級的,須建立學生身心發展情況專家測評機制,確認跳級的,由學籍主管部門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負責人解釋說,此規定主要是為了針對極少數特別優秀的學生進行因材施教。“我們不鼓勵學生隨便跳級,尤其是不鼓勵只因學習成績好就跳級。”他說,在德、智、體、美等方面特別優秀、且具備超前學習能力確實需要跳級的學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方可提出跳級書面申請,經學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可以跳級。
華師一附中特級教師殷希群提醒,跳級并不是從低年級跳到高年級這么簡單,因為年齡差異,孩子能否適應插班情況,與同伴相處問題等都需要綜合考量。跳級還要看心智能否跟得上。情商、智商都超群的“神童”只是極個別現象,大部分學生還是應該尊重學習規律和教育規律,按部就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