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記者張揚 通訊員萬莞榕 焦雯雯)作為湖北第一歷史名茶、2023大眾喜愛的中國茶品牌,“恩施玉露”經常遭遇侵權,恩施市檢察官為守護這塊金招牌操碎了心。
9月5日,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新聞處帶領媒體記者來到恩施市,全方位了解檢察機關在保護‘恩施玉露’知識產權方面的努力。
今年5月,恩施市檢察院公益訴訟檢察部發現一起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線索,顯示該市部分超市存在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恩施玉露”茶葉的情形。
針對這一線索,公益訴訟檢察官立即開展現場調查核實,并第一時間與恩施州茶產業協會就“恩施玉露”品牌使用管理問題對接溝通。
經核實,截至2023年7月,“恩施玉露”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最新授權許可使用主體為109家,確認恩施某公司在未取得“恩施玉露”商標使用授權的情況下,確實存在生產標有“恩施玉露”字樣茶葉禮盒的情形,某超市確存在銷售該公司未經授權的“恩施玉露”茶葉禮盒的情形。
恩施市檢察院就該案召開公開聽證會
作為湖北省名茶,“恩施玉露”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有極高的商業價值。但在未取得商標使用授權的情況下,茶企業生產、銷售“恩施玉露”,其制作工藝、茶葉品質得不到保證,不僅侵犯了“恩施玉露”注冊商標專用權,也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考慮到恩施“土、硒、茶、涼、綠”五大優勢產業及“一紅一綠”等重點地理標志保護,公益訴訟檢察官在與恩施州茶產業協會、相關行政部門充分研判的基礎上,制發檢察建議,提出對恩施部分超市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恩施玉露”茶葉的行為進行處理,并對恩施某實業有限公司的侵權行為進行查處。
“辦理這類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案件,既要保護‘恩施玉露’名茶品牌權益,也要考慮如何護航小微企業發展。”
檢察建議發出后,該院主動邀請相關行政機關前往侵權公司實地走訪,發現這家侵權公司屬小微企業,經營困難,公司侵權系因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對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不了解造成,且公司在調查期間積極配合并及時改正侵權行為。
行政機關對企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同時聯合恩施市檢察院共同組織公司全體員工學習知識產權相關法律法規,提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為今后良性發展打下基礎。
隨后,恩施市檢察院就該案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擔任聽證員,相關行政機關、恩施州茶產業協會參與。
檢察官從涉案企業主觀過錯程度、違法行為嚴重性、違法后果、檢察護企等方面闡述了對本案懲教結合處罰的理由和效果,并充分聽取了各方意見。
“對小微企業的普法宣傳和教育同樣重要,可以從源頭上減少侵權行為的發生,本案懲教結合的形式取得良好的辦案效果。”考慮到涉案企業已全面整改到位,并就知識產權保護健全了相關規章制度,聽證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終結案件的處理決定。
“我們立足‘檢察護企’‘檢護民生’專項活動,綜合運用四大檢察職能,不僅依法打擊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督促監管機關依法履職,形成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強大合力。聚力打造更優法治化營商環境,以更優檢察履職擦亮恩施茶名片,助力推動市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該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舒紅兵介紹道。